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隐私鉴定

拒做亲子鉴定 孩子抚养费请求被驳回

作者:中正鉴定 发布时间:2016-03-08 12:31:04 人气:26

结婚不到三个月,妻子便离家出走,分居半年,妻子独自产下一子后,起诉离婚并要求丈夫支付抚养费,因女方坚持拒绝做亲子鉴定,法院依法推定孩子非亲生。近日,法院终审维持原判,准许两人离婚。


  2013年12月16日,28岁的吴女与同村29岁吴男登记结婚,由于两人从小就认识,本以为会是村上青梅竹马的一对,可谁也没有想到夫妻两婚后却常常为生活的琐事发生争吵,不到三个月,吴女便一气之下离家出走,独自外出务工。2014年7月30日,吴女独自在医院产下一男孩。吴女认为两人长期分居,且从怀孕到生子丈夫对其不管不问,夫妻感情已破裂,于是在2014年12月29日,吴女来到南靖法院起诉要求离婚,并请求婚生子归自己抚养,吴男必须每月支付抚养费。


  对于妻子提出的离婚要求,吴男倒是同意,但觉得妻子在结婚七个月便生育,在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也载明孩子的出生孕周为286天,遂怀疑孩子不是其亲生子。


 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,吴男向法院要求进行DNA亲子鉴定,但吴女却坚决不同意。法庭遂根据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,推定孩子非男方亲生,驳回了原告吴女关于抚养费的诉讼请求。


  今年2月,南靖法院在确认两人的感情已破裂后,一审判决双方离婚,小孩由吴女抚养,并自行承担抚养费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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